今天论坛里真热闹,竟然有人强着回答问题,呵呵。
好吧,那我就再回答你的问题:也许还会的。
楼下的回答我上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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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的网络朋友限制范围在哪,按我理解的应该是很好的朋友,我有,有一个,他能够和我分担快乐与痛苦,现在是我的哥哥,但他很钝,女朋友被朋友给抢了居然还能笑着祝福,却回家哭。
楼下的,如果你的男(女)朋友,给你的好朋友抢去了,你会怎样
让他(她)走。
真心的祝福她快乐!
楼下的,有婚前性行为吗?
这个问题有意思.
先插两句,这一贴是我在这个论坛的第一贴,曾经也在好多论坛灌过水,但来到这个论坛,有一种很温馨的感觉,终于看到了自己家的论坛了.
可惜的是这里的人比较的少,我想通过我们的努力,这里会慢慢好起来的-----加油!
回楼上问题:我目前未婚,已有了性行为了.
下楼:还回答这个问题.
我克!!
什么婚前婚后的,这属于个人隐私,不必要做任何解释,这是自己的事,拿出来大家研究研究?这个问题不好~~
我回答33 楼的问题:
我想:既然不能给她幸福,就给她祝福,既然不能给她祝福,就给她舒服……如果不能给一生,就给一次,如果不能给一次,就给一下子……
楼下的,你觉得我上面这句话有水平吗? [em05]
俗~~~真俗~~
楼下的~你是怎么理解相对论的?
矛盾即是相对论!移动的物体是相对的,男女也是相对的,……………………
好象什么书上说,矛盾即存在。也可以反过来说,存在即矛盾!
∴什么事情都是相对的。
不知道这样的论证行吗?
知不知道饮酒和饮水有什么区别?酒越饮越暖,水越喝越寒.你越想忘记一个人时,其实你越会记得他.人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有些事情你越想忘记,就会记得越牢。
请问,上面这段话出自什么影片?(太简单了!!!)
再补答一题,你对它的观后感!
东邪西毒~~
看了4.5遍只看懂了一些皮毛~~
王家卫的语言很多都是经典~
“很多东西,当你得不到时,你就要学会忘记”
楼下的,朋友的前女友来找你玩,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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