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3日13时45分许,红山区公安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南山一处杏树林便道上发现一具尸体,速出警处置。
民警勘验现场后确定,死者为男性,头面部遭钝器打击致死,系他杀。现场除发现一张死者身份证外,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线索。 (合成作战,分析案情) 经侦查,受害人为吉林省外来务工人员,6月10日到达赤峰,在火车站附近一旅店内居住。受害人在赤峰没有亲友,只和一个叫刘某金的人接触过。 民警到刘某金家所在的红山区文钟镇新井子村秘密调查,发现受害人6月12日曾随刘某金在新井子村活动,6月13日却再未出现。 (犯罪嫌疑人王某) 当民警到达刘某金家中时,刘已去向不明。民警依法对其住宅进行搜查,可刘妻王某却百般阻挠民警工作,坚称丈夫早已外出打工,不在家中。直至民警在其家中灶台内搜出血衣,王某才不得不承认血衣是丈夫的,刘某金已于14日上午离家准备外逃。 经侦查,警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金在文钟镇药王庙村附近的山上藏匿。专案组于6月14日16时许,成功将刘某金抓获。 (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金) 犯罪嫌疑人刘某金供述:2016年6月12日一早,刘某金在火车站附近与被害人相遇,在得知对方是来赤峰找活干的,就说自己村里缺放羊的,可以帮忙介绍,随后二人相互留了联系方式。 当天下午,被害人给刘某金打电话说想干这份活,刘某金就让被害人打车到了新井子村,并将其安置在侄子刘某虎家中。 (犯罪嫌疑人王某明) 后来,因为被害人酒后与刘某金发生争执,还对他进行辱骂,刘某金就与侄子刘某虎打了被害人,并想将其撵走,但对方非但不走,还威胁说要报警,并索要钱财。 刘某金于是用木棍再次对受害人进行殴打,随后又叫来外甥王某明,三人开车将被害人拉至案发现场附近,再一次用木棍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后驾车离开。 回家后,刘某金妻子王某将刘换下的血衣藏在灶台内。14日,刘某金觉得事态严重,步行离家准备外逃,不想在山上被警方抓获。 (犯罪嫌疑人刘某虎) 专案组立即核实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虎、王某明的真实身份,迅速将刘某虎在家中抓获,但此时王某明已不在家中。 专案组立即向各卡点再次通报情况,对王某明开展布控。14日17时许,赤峰火车站派出所将购买火车票准备外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抓获。 经审讯,二人对伙同刘某金对被害人殴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刘某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金(男,1979年生,小学文化,无业。1999年曾因抢劫、放火罪被红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刘某虎、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红山分局刑事拘留。 刘某金妻子、犯罪嫌疑人王某也因涉嫌包庇被刑事拘留。现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赤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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