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独生子女证需备案 退休每月领150元奖励”,假的!
近日乌海等地网上流传一条关于“凡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要进行验证电子信息录入备案”的消息。
消息称:“凡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宽限期至2016年3月31日止),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验证电子信息录入备案。请带备:1、《独生子女优待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原件;2、独生子女的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3、《流动人口婚育证》即计生证原件;4、户口簿;5、结婚证;6、需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特别提醒遗失《独生子女证》的朋友必须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补办新证,因为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补领、发放《独生子女证》。未办妥《独生子女优待证》审核电子信息备案的人,将会影响独生子女奖励(即退休时每月15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的发放。”
这则消息引发了 乌海市网友的广泛关注和大量转发,并有很多家庭前往社区咨询或要求补办《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给社区带来了不必要的 工作负担。
经乌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证实这是一条假消息。乌海市没有发布“凡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要进行验证电子信息录入备案”的消息,也没有出台过“退休时每月发放15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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