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法院为320名工人 追回1000余万元工资
日前,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为320名工人追回工资1000余万元。9月1日上午,该法院执行局干警为工人们发放追回的工资款。 2015年3月24日上午,陈振军、王利平等320名工人拿着乌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调解书来到了乌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要求乌达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的工程款,帮助他们追回血汗钱。
据了解,陈永贵、王海江、路志刚等人承包了河南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雇佣了陈振军、王利平等320名工人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郑州建工集团因账目混乱,未按时将工程款给付包工头陈永贵等人。2012年年底,工人们领取了部分工资后,一直未再领到工资。直到2014年10月,工程仍未竣工,但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病逝,账目无法核实,工程款未给付包工头,导致工人的工资未能发放。领不到工资,陈振军等320名工人申请了仲裁。2015年2月10日,乌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了仲裁调解书,要求被申请人郑州建工集团向第三人路志刚、陈永贵、王海江等人暂付1454万元,作为支付申请人陈振军等人的工资。仲裁调解书下发后,被申请人郑州建工集团置之不理,迫于无奈,陈振军等320名工人向乌达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乌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林俊告诉记者,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乌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执行小组,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执行小组多次赴河南,做郑州建工集团相关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该集团自动履行了700余万元,余款739万元拒不履行。乌达区人民法院及时向上级法院进行了汇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会同银行调取了郑州建工集团的账户明细,发现该公司在全国各地有47个账户,乌达区人民法院逐一进行了排查,对该公司经常使用的账户进行了冻结,最终将余款全部扣划到法院账户。执行小组经过5个月的努力,最终将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为320名工人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发放工资仪式上,工人刘文俊告诉记者,15万元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心里别提多高兴。感谢乌达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多次到河南为我们讨要工资,谢谢。他说:“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我们工资有三年。期间,因为没钱交学费孩子辍了学,跟我一起外出打工,父母生病没钱看,日子真的很难过。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找人帮忙,让孩子继续上学,我们苦点累点没关系,不能让孩子吃了没有文化的亏。” 当天,工人代表们将写有“公正廉明 为民做主”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张林俊手里以表感谢。(内蒙古晨报 记者 夏瑞婷 通讯员 石艳 摄影报道)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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