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公安局群众举报涉枪涉爆
涉刀涉剧毒化学品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千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千克,雷管5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10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0发、民用子弹5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管制刀具50把或者剧毒化学品100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非法制贩爆炸物品、>**(不当用词)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公安厅举报电话:0471-6513132。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25号治安大厦枪支危爆物品管理支队,邮政编码010051。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473-2052724。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乌海市公安局107室危爆危险物品管理大队,邮政编码016000。
乌海市公安局
2015年7月14日
来源:乌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