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本、专科提前批:6月25日—7月11日; (二)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B:7月13日—7月18日; (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B:7月19日—7月26日; (四)专科提前批不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的航海类等院校(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高职(专科)和艺术专科提前批录取:7月25日—26日; (五)高职高专批:7月27日—7月31日。 记者了解到,为维护好考生正当权益,做好政策解读、信访、信息查询等面向考生的服务工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电话、网络及录取现场设立考生服务中心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询及申诉,并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咨询或举报申诉电话:录取期间(6月25日—7月31日)0471-3261717转1019,录取结束后0471-3261805; 短信咨询:106288331。 咨询及举报申诉网址: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服务中心设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西侧。 另外,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等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旗县区招生办负责网上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一并封装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我区不再统一向各高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内蒙古晨报 首席记者 吴博超)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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