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 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回收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家庭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5年1月8日,海勃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集部分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单位,就我区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进行座谈。 与会人员就我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原则、工作目标、费用保障、回收点确定和申报办法等内容进行了交流。确定滨河社区办事处等9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至此,我区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在2014年7户的基础上增加到了16户。过期药品回收网点覆盖到了社区、乡镇零售药店、公益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形成了方便快捷、运行有效、管理规范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王建光)
067 13806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