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三进宫 法院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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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044 | 回复14 | 2014-12-18 09: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生于1977年的山西籍无业人员王某, 2009年5月9日犯盗窃罪被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0年9月8日再次犯盗窃罪被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今年4月12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局刑事拘留,5月19日被逮捕。日前,王某“三进宫”被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再次判刑。
2月19日下午,王某在原海勃湾区矿务局附近一户平房内,采用撬锁开门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张某某家中,盗走某品牌手机2部,价值140元、现金100元,共计价值240元。(赃物已追回,赃款未追回);2月21日下午,王某在海勃湾区一通厂附近平房区,采用钻窗入室的方式进入被害人闫某某家中,盗走手机两部,价值120元、现金215元,共计价值335元(赃物追回,赃款未追回); 4月2日16时许,王某在海勃湾区海北村居民区,采用撬锁开门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吴某某家中,盗走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一辆,价值1760元、某品牌手机1部,价值360元、现金2500元,共计价值4620元。(赃物部分追回,赃款未追回)。王某盗窃三起,共计价值5195元。
8月1日,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向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受理后公开审理了此案。
对于以上事实,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
法院综合多方证据认为,被告人王某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多次入户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361 138361 | ⑥ ⑥
ywnahu01 | 2014-12-18 09:2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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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花吹雪 | 2014-12-18 16: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元芳你怎么看? 950 138950 | ィ ィ
晨鳕熙熙 | 2014-12-19 10: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下的接上 157 138157 | ㈧ ㈧
梦剑 | 2014-12-20 06: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不是沙发都得回复下 290 138290 | │ │
尘封记忆 | 2014-12-20 11:2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085 138085 | = =
星光音乐会 | 2014-12-20 13: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必须得顶起 071 138071 | 乁 乁
梦幻家园 | 2014-12-22 10: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告!别开枪,我就是路过来看看的。。。 091 138091 | О О
醉里挑灯看剑 | 2014-12-23 18: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LZ敢整点更有创意的不?兄弟们等着围观捏~ 562 138562 | 耂 耂
风枫 | 2014-12-29 21: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很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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