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前期 工作已完成,其余各项目标任务正在按照计划紧密实施,力争2017年实现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目标。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作谊,副市长郝健君出席会议。
2013年7月我市被水利部确定为首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试点实施期为2014年—2016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国水科院编制了《 乌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今年7月,实施方案得到自治区政府批复,至此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前期工作全部完成,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目前,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25项具体任务中,涉及工程项目17个,已开工建设12个,环乌海湖4个景观工程及龙游湾湿地公园建设已完成一半以上,小流域综合治理、海勃湾区再生水回用工程已经完工;非工程项目8项,正在开展具体工作。
以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我市从水生态系统及节水防污型社会两大系统出发,重点抓好水安全、水管理、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及水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水生态文明状况,转变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形成以自然文明、用水文明、管理文明和意识文明为支撑的水生态文明,塑造现代人水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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