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韩釜宫有苍蝇一事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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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303 | 回复0 | 2014-7-7 15: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7月4日,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一条网络举报,举报人称其于7月3日在海勃湾区人民路西侧韩釜宫韩式料理店就餐时发现苍蝇。随后,我局立即组织监督员到韩釜宫韩式料理店厨房、餐厅进行核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1、该店厨房干净整洁,冷藏柜生、熟食品区别分放,消毒设施齐全;
2、该店凉菜间符合卫生规定,温度控制在25℃以下,未见生荤食品;
3、该店一名从业人员未当场出示健康证;
4、该店负责人杜杰承认7月3日有顾客发现苍蝇一事。
针对以上问题,监督员对该店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
1、采取有效措施灭蝇并消除其滋生环境;
2、立即为从业人员办理有效健康证;
3、食品原材料(肉类、调味料类、粮油类、水产品类、冷热饮等)必须索取供货方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方原章并签订供货合同。
——乌海食品药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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