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药店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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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63 | 回复0 | 2014-5-27 09: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家药店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资格 作者:崔建敏 来源:乌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4-05-21] 点击数: 30   日前,海勃湾区白云大药店等7家药店通过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成为我市首批获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资格的药店。   按照相关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参照药品管理模式对试点药店实施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试点药店在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必须达到规定条 件,取得食品流通乳制品专项许可后方可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除试点药店外,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不得经营此类产品。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加大对试点药店的跟踪检查力度,对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销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试点药店依法从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为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增设一道安全防线。 109 1381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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