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勃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关于查处海娜花染发化妆品的通知》精神,迅速组织,精心安排部署,对辖区内含海娜花染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经过全体 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工作初显成效。截止4 月28日,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43户(其中零售药店兼营化妆品30户),查获经营含“海娜花”成分染发类化妆品经营企业 11户,扣押含“海娜花”成分染发类化妆品 349盒。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海勃湾区食品药品管理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告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一是染发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化妆品许可批件方可销售;二是我国未批准过含“海娜花”成分的化妆品,市场上宣称的“海娜花”的染发类系列产品均为非法产品;三是含“海娜花”的染发类化妆品均禁止销售使用;四是如发现有此类产品,及时向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王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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