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两天的新车骑行到海南被一逆行电动撞毁,我做为一个被撞者出于道德考虑,将撞我的电动车驾驶者护送到海南区人民医院,办理就诊卡本人垫付150元,后本想私了解决!但撞我那人的父母坚持和我索要医药费!此时此刻本人顿时有种吐血的感觉,心想碰到无赖了,于是立刻报警,交警来到现场勘查后通知双方第二天去交警队处理!第二天本人一早便来到海南区交警队,但一直从早晨8点等到11点都不见那人来,交警队的同志说对方不来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于是打电话给对方,对方狡辩说交警没通知她们要到交警队解决,眼看快中午了,交警队就要下班了,撞我那人的母亲慢慢悠悠的来了,认定书下来对方全责,于是本人要求她们赔偿我的自行车修理费退还当天为其垫付的医药费,那人一副蛮横的态度,表示如果不要她赔她就签认定书,如果要她赔她就拒签!说不嫌麻烦你就告去吧!
在交警队也没把这事儿解决了,交警队同志说“为一个自行车何必呢,碰这种人就认点倒霉吧!反正修个自行车也没多少钱,干嘛那么认真,大度点呗!”这事儿过去一个多月了,每当想起来就来气,朋友一见我就问那事儿处理的咋样了,我只能无奈的说起诉她会很麻烦!所以只能不了了之,想在这里征集一下大家的意见!其实我到不是在乎修车的钱,自行车我也自己花钱修好了,就是感觉遇到这种无耻的人,不和她计较太便宜这种小人了,但和她这种人计较会不会显的太小气不像爷们儿?起诉的资料证据我都准备好了,为了这事儿值不值得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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