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交警支队乌达大队“五招”规范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

[复制链接]
查看3765 | 回复0 | 2012-5-21 17: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的违法治理工作一直是困扰乌海市交警支队乌达大队的一件大事。它关乎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着社会稳定。我区8家正规幼儿园,除滨海幼儿园拥有正式校车外,其它幼儿园为了招揽生源而使用拼租面包车等方式,而众多家长因为贪图方便依赖这种“校车”。但是,这种“校车”从应运而生的一开始,就一直伴随着令人担忧的交通安全隐患,主要是幼儿园的孩子比中小学生的应急应变能力弱。乌达交警大队积极探索对幼儿园“校车”管理方法,与中小学生接送学生车辆差别化管理,希望得到学校、家长的理解、支持,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乌海市交警支队乌达大队在幼儿园“校车”违法问题治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举措:一是坚决清除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校车”。由于城区接送路途较短,“校车”类型五花八门,有三轮电瓶车、三轮摩托车、面包车、小轿车等。大队安排民警深入有关学校排查摸底,逐校逐车进行登记,建立详细的台帐,先后取缔了4辆接送幼儿的面包车和三轮摩托车,对未按时年检、车况不好或驾驶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2辆轻型载客汽车也进行了清除,鼓励幼儿园向民办滨海幼儿园校车规范化管理看齐。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民警责任工作制。民警重点在乌达区第一幼儿园站“护学岗”,由责任民警按上学、放学时间在学校门口站岗执勤,严查“校车”违法行为,检查车辆实载人数、车况及驾驶人资质等情况,严格把好源头关。三是严厉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天外勤中队领导带领民警在路面巡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校车”的检查,对心存饶幸超员装载学生、“校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继续使用不符规定的车辆接送幼儿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四是积极与园长、家长沟通,耐心细致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由于持之以恒的严格管理,引起部分幼儿园、家长对交警部门的不理解。针对这种情况,大队将违法“校车”的危害、典型事故案例用情真意切的语言制作了《致家长的一封信》,进行耐心宣传。由于沟通及时,赢得了广大家长的支持和理解,多方共同努力,使“校车”违法问题逐步减少。五是实行“校车”违法举报制度。大队对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凡与“校车”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当前,乌海市交警支队乌达大队正在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幼儿交通出行平安。
553 138553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