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和地方Govern-ment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火区勘察,灭火工程规划设计。具体施工所需大量资金,Govern-ment并不投入,而是让灭火者“先灭火,后采煤”,也就是剥挖着火煤后,采掘下层煤炭,以赚取利润。
乌海市环保局一名负责人坦承,正是这种灭火体制,客观上造成了灭火者的逐利冲动。一些工程打着灭火旗号,真正目的是露天采煤。
但他介绍,在鄂尔多斯,灭火工程中挖出的煤被称作灭火工程煤,当地Govern-ment对这种煤销售有种种优惠政策。这也刺激煤老板们扩大自己的“灭火”范围。甚至有的在前期勘察报告上弄虚作假,扩大火区范围。
乌海市海南区环保局副局长王剑介绍,对于企业来说,露天挖煤相比井工挖掘成本更低,效益更高。但办下一个合法露天采煤手续,需要40多个支持性文件,拿到安全生产,煤炭生产,采矿许可等6证,“难度非常大”。但要申请灭火工程,只需要做一个火区勘察报告后,自治区煤炭厅批准即可。
中国矿业大学通风与防灭火研究所所长王德明介绍,煤田灭火选择合适的灭火方法很重要。他说他们研制了很多不错的新技术,找到许多地方Govern-ment推广,但“渠道不畅通”。“他们更感兴趣的是怎么向上面要到钱。”
神华乌海能源灭火处工程师赵铁雄认为,煤田(煤矿)灭火本质上是一种公益事业,不应成为追逐暴利的对象。不过现实是,“灭火工程”带来丰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