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区季节、气候差异较大等因素,就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历管理,提出指导意见, 乌海市按照教育厅相关意见执行校历如下:
实行非高寒地区校历
非高寒地区教育教学时间安排:
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9月1日;寒假义务教育阶段从1月16日起至2月28日止;高中从1月25日起至2月28日止。
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3月1日;暑假义务教育阶段从7月16日起至8月31日止,高中从7月23日起至8月31日止。
高三年级教学时间的调整:
鉴于全国高考提前,造成高三年级教学时间和课时不足的实际,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普通高中教学实际,对秋季开学新高三年级教学时间再次调整:将高三年级高考后4周的教学时间,调整到高三第一学期开学前2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2 周或第二学期开学前2周。高三年级任课教师因教学时间调整,所占寒暑假部分休息时间,调整到高考后。
机动时间
各中小学的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执行,具体休假日期根据政府颁布的日期执行。
儿童节及青年节,各学校可根据学生年龄和实际情况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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