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使全市交通参与者依法安全驾驶机动车,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016年3月30日0时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位置公告如下: 违法停车抓拍序号设备1桌子山街与车站路东一百米2桌子山街与人民路东一百米3甘德尔街与建设路北一百五十米路西4甘德尔街与区建设路北一百五十米路东5桌子山街与海拉路西一百二十米6桌子山街与公园路南一百五十米7桌子山街与建设路北一百米路西8桌子山街与建设路北九十米路东9新华街与建设路北一百三十米路西10新华街与建设路北一百米路东11新华街与公园路南一百米12长青街与乌兰路北二百米13黄河街与乌兰路北一百米14狮城街与乌兰路北九十五米15和平街与乌兰路北一百米16千里山街与乌兰路北一百五十米17凤凰岭街与乌兰路北一百五十米18黄河街与海拉路东一百米19桌子山街与人民路路口西一百五十米20新华街与人民路北一百一十米路东21新华街与人民路路口北一百五十米路西22黄河街与人民路西一百五十米23新华街与车站路北一百米24千里山街与乌兰路西九十米25新华街与乌兰路北一百五十米26千里山街与人民路西一百米27千里山街与沃野路路口北一百五十米28千里山街与人民路东二百米29千里山街与公园路南九十米30千里山街与公园路路口东一百一十米31千里山街与大庆路路口南二百米32新华街与人民路路口东二百二十米33千里山街与乌兰路东二百米34凤凰岭街与大庆路路口南一百米35机场应急通道36机场停车场通道37黄河街与人民路东一百米38新华街与车站路南一百一十米39甘德尔街与人民路路口南四百五十米40甘德尔街与人民路路口南二百二十米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特此公告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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