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查询车辆违法情况 依靠各地的交管部门网站,通过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即可查询到违法车辆的信息。(发动机号可通过行驶本、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这些地方查询到)。然后按规定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现场处罚应先去交通大队或车管所进行违法处理,再通过以上方式进行缴费。
二、准备手续 卖方为个人: 1:车主身份证原件(如果代办需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车辆登记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绿本) 3:车辆原始购车发票或最后一次过户发票 4:车辆行驶证 5:购车完税证明 卖方为单位时除以上证件外还需准备: 1: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买方为个人: 1:购车指标(北京地区) 2:买车人身份证原件 3:买方如果是其它省市居民,还要准备北京市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买方为单位: 1: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3: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车指标(北京地区) 温馨提示:在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花乡)办理交易的旧机动车,可持以上完备手续,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管所办公窗口办理。
三、不能过户情况及解决办法 1: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
2:查封、抵押、海关监管、违章、盗抢嫌疑的车辆; 3:拼装车、改装车、车辆轮胎规格不符、车辆没备有三角警示牌、灭火器、缺少座椅等不合格车辆; 解决办法:改装车辆(含轮胎规格不符)应全部换回原部件。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车辆; 解决办法:此类情况应及时到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车辆; 解决办法: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之后,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0号(关于常驻人员转让征税进境机动车辆有关事宜),必须经过拍卖才能过户。 拍卖企业在拍卖缉私罚没车辆时,需提供海关《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加盖拍卖企业印章),车辆所有人凭这些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登记。先经过拍卖程序(由法律指定的拍卖行进行),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接触监管证明书》,才可办理过户。只有按照以上的程序,车辆办理过户后才能免除之前由于该车的法律责任,之后的法律责任由新车主承担。 6: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车辆; 解决办法:应先向登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7: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车辆; 解决办法:应先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车辆; 9: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车辆; 解决办法:应及时至登记车辆管理所进行处理。 10: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11: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车辆;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车辆; 13: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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