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重伤病没钱怎么办?找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我市出台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市级救助基金主要发挥募集基金、向管辖内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的功能。
对象、范围救助对象 在我市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基金使用范围 1、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 2、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医疗费用。先由责任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有效对需紧急救治的患者进行施救,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医疗机构应设法查明患者身份,及时追讨身份明确患者欠费,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协助救助对象按程序向医疗救助机构等申请急救后续救治费用救助。建立疾病应急救助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收治的应急救助患者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公示。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减免无负担能力患者的救治费用。
截至目前,我市共筹集疾病应急救助资金63万元,已发放49.27万元。
(“乌海新闻”微信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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